第十章(江白砚:???...)(1 / 2)

反派攻陷记事 纪婴 15933 字 5个月前

阎清欢在今早收到了镇厄司的传书。

仍是绘有暗金纹路的黑色信纸,当他打着哈欠半梦半醒,目光落在纸上那行小字时,立马清醒大半。

盼星星盼月亮,终于盼来这一天。

他们的临时小队,能顺利转正了!

镇厄司以十二地支分设十二司,每司下属三个小队,每队最少四人。

施云声只是跟在施黛身边,并不在镇厄司当差。若要凑齐人数成立正式队伍,得有一名新队友加入。

想到这里,阎清欢一个鲤鱼打挺。

在目前的临时小队里,他与施黛都是新人,唯独江白砚有些经验。为了平衡战力,那位素未谋面的新队友,实力定然不弱。

——长安城镇厄司中的强者。

他千里迢迢来长安,可不就是为了见一见高手如云吗!

曾经看过的话本子一幕幕涌入脑海,憧憬与期许之意将他冲撞得飘飘然。

大少爷喜不自胜,火急火燎起了床。

阎家在长安有几处房产,阎清欢住在离镇厄司最近的宅院中。

面积不大,胜在雅致清幽,他带着几名小厮住下,也算自在潇洒。

今日的会面时间定在未时,阎清欢提早了整整一个时辰出门。

时值深冬,冷风萧瑟。

这几天浓云密布,却未曾落雨,云翳影影绰绰压上树梢,晦暗阴郁。

阎清欢爱吃也爱玩儿,进了长安,自然要在街头巷尾寻觅山珍海味。

这回选中的铺子专做阳春面,一碗面被热腾腾呈上来,浓香四溢。

他满心想着新队友,竟有些食不知味,一边吃面,一边眺望窗外景致。

这里是长安城最繁华的东市,店肆林立,软红十丈,随处可见人来人往,吆喝声、谈笑声、私语声此起彼伏。

对面便是城中颇有名气的脂粉铺子,名为“皎月阁”。

今日的生意似乎很好,皎月阁前人潮如织,看客人的数量,竟比其它铺子多了两倍还不止。

阎清欢对胭脂水粉不感兴趣,但见多了爹娘经商,还是忍不住好奇:

这种盛况空前的景象,他在江南从没遇到过。皎月阁究竟出了什么妆品,才引来这么多人?

思来想去猜不出答案,阎清欢眼珠一转。

皎月阁前聚了不少男男女女,皆是结伴而来,只有位青衣姑娘独自立于门边,低头看着本书。

那姑娘直肩薄背,神色慵懒,垂眸而立的模样好似亭亭青竹。

当然,阎清欢之所以注意到她,全因她手里的书册——

当下最流行的虐恋情深话本子,《复活吧,我的爱人》。

爱逛皎月阁,手里又拿着这样一本书,应是个精致文雅、有些多愁善感的姑娘。

而且很有品味,阎清欢想,他也喜欢这本书。

他只看了一眼,便打算收回视线,没想到恰在这一瞬间,陡生异变。

东市人潮汹涌,因繁华热闹,理所当然遍布小偷扒手。

许是见她孑然一身,又聚精会神看着话本,一个黑衣男人突然窜出,一把夺过青衣姑娘腰间的荷包,撒腿就跑。

阎清欢:?

光天化日,窃贼竟猖狂至此!

身体比头脑更快做出反应,因付过阳春面的钱,阎清欢毫无迟疑跳窗而出。

青衣姑娘还在怔愣,蹙眉看着腰间的空空如也。

阎清欢身姿如风,朝她朗然一笑:“姑娘莫怕,我为你追回来。”

很好,说出来了。

是名列“想要说出口的话本台词”第四,主人公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时的经典语录,“莫怕,有我”!

这句话如一簇星火,激得他卖力狂奔,紧紧缀在窃贼身后。

但阎清欢毕竟是个从小娇生惯养的富家公子哥,论体能,哪里比得上长安城里的惯偷。

黑衣男人显然对东市了如指掌,挪移跳跃熟稔至极,如同抓不住的泥鳅。阎清欢小命都快跑没半条,咬着牙穷追不舍。

一追一逃,连黑衣男人也被累得上气不接下气,扯着嗓子绝望哀嚎:“还追?别追了!又不是你的荷包,至于吗?你若停下……我将荷包里的钱分你一半!”

阎清欢:“呸。”

他追的是钱吗?

都对那青衣姑娘说了“别怕”,哪有灰溜溜放弃的道理,他可是要成为侠义话本主人公的男人!

额头青筋暴起,阎清欢累得说不了话,正要咬紧牙关加速冲刺,猝不及防,感到身侧掠过一袭冷风。

不对。

不是风,是一道青色的人影。

阎清欢:……?

青影迅捷如刀,以令人瞠目结舌的速度绕过重重障碍,直攻狼狈逃窜的黑衣男人。

途经一片拥堵的逼仄之地,为避开行人,人影竟腾跃而起,轻易跳上房檐,再轻燕般跃下,不偏不倚,落在窃贼跟前。

惊吓从天而降,黑衣男人被结结实实吓了一跳,刚想转身再跑,被对方一把揪住衣领,抡在地上。

阎清欢:……?

如果他没看错的话,此人正是那个婉静慵懒、独自看书的姑娘。

你们长安人,都这么深藏不露吗?!

青衣姑娘动作一气呵成,引来不少行人的目光。

窃贼头皮发麻,奈何骑虎难下,干脆破罐子破摔,冲着路人大喊:“救、救命啊!这疯女人抢我钱袋!”

典型的走投无路,颠倒黑白。

阎清欢听得怒火中烧,出乎意料地,青衣姑娘却是神情不变,甚至无声笑了笑。

笑得很温柔,毫无攻击性,叫人想起江南春日潺潺的水波。

都这样了,居然不生气吗?

阎清欢下意识回忆起她安静看书的模样,暗暗感慨,果然是位好脾气的小姐。

再眨眼,青衣姑娘已慢悠悠蹲在男人跟前,轻轻伸出右手——

一拳打碎墙角冰冷坚硬的石块。

阎清欢:……

阎清欢:???

“没关系,继续说。不妨看看是你嘴硬,还是我的拳头硬。”

青衣姑娘笑意温柔,语调亦是柔和:“不过我掐指一算,发现你五行缺金缺德。这么缺钱,要不改日给你烧点?”

男人肉眼可见地开始颤抖。

阎清欢呆呆立在一边,试图拼合自己碎裂的脑回路。

“你、你别动我!”

男人浑身瘫软,再无力气,唯恐她一拳砸在自己脸上,瑟缩着抖了抖:“我上头、上头有人。”

“上头有人?”

青衣姑娘歪了下脑袋,从他颤抖的右手中取回荷包,淡笑应道:“怎么,认二郎神当主人了?”

阎清欢从小到大没听过几句骂人的话,缓了须臾才反应过来,这是在说男人像狗。

委婉却狠,华夏语言果然博大精深。

“我不打你,你走吧。”

将荷包重新挂回腰际,青衣姑娘起身后退一步,笑意微冷:“今后别胡诌些有的没的了,希望你的戏可以像你胆子一样少——抖什么?”

尾音沉沉,杀意凛然。

黑衣男人:……呜。

黑衣男人如落叶瑟瑟发抖,眼角划过一滴晶莹的泪。

周遭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人,阎清欢脑子嗡嗡作响,听见一道熟悉女声。

“流霜姐姐。”

施黛从人潮中钻出,石榴裙明艳如火,嗓音脆泠泠:“荷包找到了吗?”

阎清欢发誓,他绝对没有看错。

听见施黛声音的瞬间,青衣姑娘懒倦的神情倏然一变,眼底冷戾没了个一干二净。

取而代之,是近乎于纵容的温柔笑意。

“嗯。”

沈流霜扬唇笑笑:“怎么找这儿来了?”

“我和云声出皎月阁没见到你,一问路人才知道,你荷包被偷,往这边追来了。”

施黛抬起右手,为沈流霜理了理被风吹乱的鬓发。

皎月阁是她娘的脂粉铺子,今日画皮妖阿春第一天上工。

不出所料,当阿春展示出惊为天人的上妆技艺,引得铺中客人连连惊叹。短短几个时辰,便有不少小姐公子蜂拥而至,将皎月阁围了个水泄不通。

施黛和沈流霜随着孟轲来凑热闹,施云声听说她之后要去镇厄司继续查案,也抱着把剑跟了出来。

离开皎月阁时,施黛遇上几名好友,简单攀谈了一阵子,沈流霜不喜嘈杂,立在门边等候。

紧接着,便是荷包被盗。

怎么会有人想不开,居然偷沈流霜的荷包。

看了眼瘫倒在地、泪眼汪汪的黑衣男人,施黛在心里为他默默点蜡。

沈流霜被施府收养了十几年,在施敬承的熏陶中长大,哪怕放在镇厄司,也绝非弱者。

之所以不对男人动手,并非因为沈流霜不愿惹事,而是……

但凡她控制不好一点儿力道,男人得废去半条命。

“要到未时了,我们快些去镇厄司吧。”

施黛说着眸光一动,瞥见不远处似曾相识的身影,微微愣住。

“阎公子?”

阎清欢:……

阎清欢看了眼她身侧的沈流霜,又望了望她身后的施云声。

一个清丽温柔的年轻姑娘,一个瘦弱寡言的十三岁稚童,看上去是那么纯良无害。

你们施府的人,都这么卧虎藏龙吗?!

那一夜抱施云声大腿的记忆不断攻击他大脑,阎清欢眼角一抽,勉强露出个艰难的笑。

“姐姐。”

施黛已在兴冲冲介绍:“这位就是阎清欢阎公子,与我同队的摇铃医。”

沈流霜侧过脑袋。

施黛对她说起过镇厄司中的同僚,这位阎公子……似乎是个话本狂热爱好者,之所以来长安,全因向往心中的江湖。

想起阎清欢追逐盗贼前,对她字正腔圆说出的那声“莫怕”,沈流霜霎时明悟。

沈流霜抱拳正色:“阎公子路见不平,助我寻回荷包,多谢。”

累得半死、被她轻松赶超的阎清欢:……

好配合,好给面子!!!

长安有真情,长安有真爱。

阎清欢感动抱拳:“姑娘也不赖。”

施黛笑道:“阎公子也是去镇厄司的吧?”